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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血族由来
 博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处一间灯光昏暗的小屋中,一股风吹过,令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勉強抬起头向自己⾝体看去,顿时又羞又恼,险些又晕死过去。

 原来现在博卡⾝上连块遮羞布都没有,四仰八叉被摆在一张桌子上,四肢传来的间断痛似乎在告诉他,之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做梦。

 而这只是博卡噩梦的开始,当他扭头看向⾝边环境的时候,墙壁上的雕引了他的注意力,然后倒了一口凉气,而当他看清楚构成雕的物质后,眼泪差点涌出来。

 这个雕是一个巫阵图,而且是最简单的巫阵图,相信几百年上千年前某位巫师离开了华夏,远渡重洋来到了外国,应该也将这个基本的巫阵带到了这里。

 这个巫阵属于单一巫阵类型,没有组合,没有⾼深的含义,代表的意思只有一个,效忠或在无尽痛苦中死亡,而这个巫阵的名字,叫做逆魂阵,又叫七逆夺魂阵。

 逆魂阵属于最为古老的巫阵之一,是用来防止手下叛变反⽔的巫阵之一,与摄魂阵、爆体阵等可以遥控指挥的单一巫阵不同,摄魂阵和爆体阵是主动型的巫阵,只要施法者觉得手下背叛了自己,直接就可以引发,令手下死亡,而逆魂阵却属于被动型巫阵。

 当逆魂阵作用于被施法者的⾝上后,被施法者的头脑中就被会強制的加上一个制,每当他对施法者产生了异心,大脑就会有种被铁箍勒紧的剧痛,两次之后,第三次产生异心,则会觉大脑中好似⼊了一烧的通红的铁条。

 而到了第五次产生了异心,被施法者的头脑中就会产生幻觉,这种幻觉会模拟各种恐怖的场景,令被施法者处于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痛苦中,偏偏这种痛苦不会对被施法者的⾝体造成任何伤害,只是单纯从精神上进行‮磨折‬。

 到了第七次,就不仅仅是恐怖的场景了,被施法者会浑⾝溃烂,如同万蚁嗜⾁,又又⿇,那种觉并不仅仅是表面的,而是从骨髓到骨骼,从肌⾁到⽪肤的整体难忍,一般被施法者会不断的抓挠自己的⾝体,抓烂自己⾝上的⽪肤、肌⾁,最终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被自己活活抓挠死。

 而让博卡心痛的原因是,这个逆魂阵居然是用⾎蝠的尸体摆出来的,这些⾎蝠体型庞大,博卡一眼就能够认出这些⾎蝠正是自己的本命蛊,本命蛊没了,蛊师也就变成了废物,现在他只觉自己变成了鱼⾁,任人宰割。

 “不想‮杀自‬吗”悉,却又让博卡痛恨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就算不用双眼去看,博卡也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那个该死的华夏胖子。

 博卡缓缓转头,沿着声音的出处,将目光投向了声音来处,只见他恨到骨髓的胖子正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椅子上,胖子⾝边是一张桌子,桌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各种物件,就连燕尾服都被叠的整整齐齐。

 胖子脸上挂着令博卡痛恨的微笑,正摆弄着一枚正面镶嵌了一枚黑⾊宝石,周围一圈则全部镶嵌着大克拉钻石,如果这钻石不是玻璃的话,拿出去一颗就能卖个十几万美刀,这枚戒指单单是钻石恐怕就价值上百万美刀了。

 看到胖子手中的戒指,博卡瞳孔猛然一缩,心中那叫一个疼啊

 “你不想‮杀自‬吗”胖子将目光从戒指上转到了博卡的⾝上,微笑着问道。

 博卡的脸上显出极为复杂的表情,显然他的心中也在纠结着这个问题。

 “我不会‮杀自‬,而你也不敢杀我,因为我是⾎族,也就是你们这些凡人口中的⾎鬼家族,我们⾎族是⾎统最为纯洁的⾼贵种族,如果你杀了我,你的未来将笼罩在⾎族无穷尽追杀的恐惧之中。”博卡威胁道。

 “啊呸”胖子直接吐了博卡一脸口⽔,这才不屑道:“⾎族你以为自己是蝙蝠啊学了两手华夏巫术就以为自己⾼贵了要这么说的话,我这个正宗的巫师,岂不是要比你的⾎统更加⾼贵了还贵族呢在我们华夏,贵族早就被打倒了,现在是‮民人‬当家作主。”

 “法克,我们⾎族才不是你这个华夏小丑能够媲美的,我们的祖先是⾎魔,当年统御千军万马”

 “被成吉思汗打的和狗一样,我知道,历史书上都有,别在那里吹牛了,你这本书里面都写着呢巫师的通病,总是敝帚自珍,记录事情的东西总是携带在⾝上,生怕放在家里被人给偷了。”胖子不屑的拍了拍摆放在桌上的一本薄⽪书道。

 “不可能,你不可能看懂的,我用的是⾎族最古老的字符写成的。”博卡大惊失⾊,却又不敢置信的叫道,本来就破锣般的嗓子,这下更是令人听着就浑⾝难受。

 胖子不屑的撇了撇嘴道:“⾎族最古老的文字拜托,这本就是巫师最基本的文字,你要是用英文来写的话,我还真就看不懂。”

 胖子看到博卡一脸不信的表情,抓起薄书,随意翻了一页,用英文念诵道:“收敌人的⾎,在自⾝淬炼出精⾎”

 博卡傻眼了,他真的不想相信这是真的,但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这本薄书当中不但记载着⾎族的历史,还记载着⾎族的修炼方法,饲养本命蛊的方法,以及⾎族比较重要的一些巫术图案,如果流传出去的话,对⾎族而言绝对是一场灾难。

 胖子在博卡昏的时候就已经将这本薄书中的內容看过了,也大致了解了所谓的狗⾎族是什么货⾊。

 在n年以前,某位应该算是道的蛊师远渡重洋来到了当时群虫割据的英国,然后凭借巫术、蛊术拥有了一片土地,挑选天生脉较多的人传授巫术和蛊术,并据自己所掌握的巫术为基础,将这门道蛊术扩充发展了起来。

 对蛊师而言,最重要的一是修为境界,二是本命蛊。

 但是对巫师而言,修为境界是最难提升的,一千名巫师当中,能有一个达到御斥万物修为境界的就算不错了,能够达到窥视三界修为境界的人更是凤⽑麟角。

 因此,这位道的蛊师就将提升自⾝实力的方向从修炼转到了本命蛊上。

 蛊师都可以炼化蛊为本命蛊,本命蛊以蛊师体內的精⾎为食,一个蛊师可携带本命蛊的数量实际上并没有太过严格的要求,天脉中脉占据的比例越大,可炼化的本命蛊数量就越多,比如胖子的天脉是九绝脉,所以他可以炼化的本命蛊数量是无限的。

 但是最终制约炼化本命蛊数量的关键并非脉比例,而是自⾝精⾎的数量,一滴精十滴⾎,从十滴⾎中才能萃取出一滴精⾎,由此可见精⾎的珍贵之处。

 那个道蛊师就从精⾎上⼊手,既然自⾝精⾎量不⾜以供应数量众多的本命蛊,那么就从其他人的⾝上找,结果,就有了⾎族。

 方法非常简单,第一选择目标,一定是⾝体精壮的男人,或者是体质特殊的女人;第二,使用巫术令目标体內的精⾎汇聚到脖颈的大动脉处,因为大动脉⾎比较⾼,能够缩短取的时间;第三,取了他人的精⾎之后,直接通过体內的巫力进行淬炼,转化成为自己的精⾎,储存起来供应给本命蛊食用。

 本来这只是道蛊师提升自⾝实力的方法,却被人以讹传讹,逐渐演化出了一个所谓的⾎族出来,再加上七八糟的传说填充到狗⾎族的历史当中,就有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至于什么⾎魔,本就是扯淡,在西方众神传说中,本就没有什么⾎魔。

 有了这个基础前提,后面的事情就变得极容易解释了。

 为什么⾎鬼惧怕大蒜因为从大蒜中可以提取出蒜精成分,这种东西在巫师对战中,是专门用来‮解破‬对方巫阵巫术用的,成功率极低,功用很像是道教抓鬼时使用的女人荫奎,黑狗⾎,黑驴蹄子。

 正常情况下大蒜只是一种调味品而已,但是对⾎族而言,却会破坏掉他们体內的平衡,令他们体內萃取转化不够完全的精⾎暴动,导致⾎崩而亡。

 为什么⾎鬼惧怕银因为银具有剥离,会彻底阻断收的精⾎和自⾝精⾎之间的联系,这些所谓的⾎族会被自己的本命蛊活活死。

 至于⾎族拥有超长的生命,这个更容易解释了,人体內的精⾎量越多,就代表这个人越強壮,生命力越旺盛,新陈代谢的速度越快,体力越充沛,⾝体器官衰老速度越慢,生命自然就越长了。

 为什么⾎鬼不能在⽩天活动这只能说和那位蛊师的格有关了,道蛊师一般都不会在光下活动,一是为了增強自己的神秘,二则是为了避开仇人呗

 还有最后一个,⾎族在受到伤害之后可以很快恢复,好像拥有不死之⾝一样,这就更扯淡了,一爆头,保证死得不能再死,能够很快恢复伤势,那是达到了御斥万物的修为之后,自⾝的巫力已经強悍到了一定程度,可以在短时间內修复伤口。

 胖子给罗纳尔多治腿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特殊能力。

 综上所述,⾎族,实际上就是华夏巫师的分支,论辈分的话,博卡得叫胖子祖爷爷。  m.WUwX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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